《公司法》第26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28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除非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认缴期限,否则应当按期缴纳!
所以,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该出资期限是可以改变的。公司章程在超过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就可以改变。
增资和股权转让可以一起变更吗
公司增资跟股权转让一般不能同时进行。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持股比例会发生变化,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无法明确增资的比例,所以增资和股权转让一般不能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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