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型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股票基金归类很多种,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创新基金的管理。
1.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技术水平至少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市场容量大,社会效益好以及潜在经济效益,有望形成新的产业。
(3)项目应有一定的成熟度。
01.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具备专家认可的创新性高的实用技术。技术路线和产品思路清晰,市场应用目标明确。
02.对于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已完成产品的样机或者是样品,并已建立完整有效的产销计划以及合理的工艺路线。
03.产品处于规模阶段的项目应是成熟产品,少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每年年初科技部发布创新基金年度重点项目指南,同时发布当年创新基金邀请招标项目的招标时间和要求。
2.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0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0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研究,生产以及服务。
03.领导班子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并具有不断创新的意识。
04.员工不超过500人。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05.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少于销售额的3%。新设立企业经营不满一年的,不在此限。
06.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创新基金支持的优先对象:
(1)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优先支持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节能降耗,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环保创汇的项目。
(2)优先支持管理科学,产品有市场,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4.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0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简单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简单基本建设项目不明确或有争议的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实施期超过三年的项目、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02.上市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较差的企业、中国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技术服务企业和纯贸易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