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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879 证券简称:基康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9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6,978,878.5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4,413,286.25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74,374,816.79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74,374,816.79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33,478,135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108,601.85 元。一、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7,390,6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7,390,67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0,868,814 股。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35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30 日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9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四、权益分派方法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限售流通股 42,131,746 25.17% 8,426,349 50,558,095 25.17%无限售流通 股 总股本 167,390,679 100.00% 33,478,135 200,868,814 100.00%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00,868,814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2 元。(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8 号天创科技大厦 1111 室 联系人:吴玉琼 电话:010-62698899 传真:010-62698866九、备查文件 基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