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6-04-26 20:01:43


(资料图片)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会〔2025〕32 号)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443
热点新闻

深圳热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2 SZONLINE(SZON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邮箱:920 891 263 @qq.com

京ICP备2022016840号-96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