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的确定部门制定。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处置六个原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4.属地先期处置。
5.依靠科学,专业处置。
6.鼓励创新,迅速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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