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是什么?
1、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对法人的影响大吗?
破产清算对法定代表人的影响是,很有可能在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3年内不能做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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