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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桐柏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当事人吴某现场给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12月2日,吴某驾驶电动车与徐某驾驶电动车在桐柏县三源大道与书香路交叉口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由于吴某闯红灯造成的,因此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徐某不承担责任。事故发生后,徐某住院多日,因一直未拿到赔偿款,无奈之下,将吴某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
桐柏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收到案件后,调解员了解到徐某还未出院,于是第一时间与其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情况。在调解过程中,为妥善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调解员就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向双方一一阐明,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并结合相关真实案例,对双方进行以案说法,最终在调解员耐心劝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为了让徐某尽快拿到赔偿款,调解员不顾严寒骑车来到医院,让徐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吴某当场支付了31000元的赔偿款。在拿到赔偿款后,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员的敬业精神连连称赞。该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也让受害人及早拿到了赔偿款,大大缩短了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处理周期。(供稿:王明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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