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22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9,18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净资产的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及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担保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担保事项经
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情形,我们
在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的同时,也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已定的风险防范
措施,并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的业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独立董事:
周国华 先生 施振业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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