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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迅速出击,成功查获5起销售不合格化肥案,现场查获不合格化肥272袋共计13.6吨,涉案金额11.6万元。
案件查办过程中,咸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派出3个执法检查组,对案件线索区域开展突击检查。在兴平市南市镇某农资经销部现场查获标识生产企业为青岛欧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麦拓恩”不合格复合肥6.2吨;在礼泉县史德镇某化肥经营部现场查获标识生产企业为青岛鸥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农昕”不合格复合肥3吨;在礼泉县史德镇某冷藏储备有限公司现场查获标识生产企业为山东中化美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佳田盛”不合格复合肥0.75吨;在礼泉县史德镇某农贸经销部现场查获标识生产企业为贵州沃野丰禾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嘉禾四元素”不合格配方肥1.95吨;在礼泉县赵镇泔河某化肥农药经销部现场查获标识生产企业为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丰华”不合格复合肥1.7吨。执法人员依法对以上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封,并对经营户存在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警告教育,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产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合格。
执法人员对以上5种化肥进行了现场抽样,咸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依据GB/T15063-2020对其中四种复合肥样品进行了检验,总养分、有效磷、钾含量均严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另一“鑫嘉禾四元素”配方肥,除包装标识不符合GB18382-2021要求外,有效磷同样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目前,以上五种不合格化肥案正在深入查办之中。
咸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开展农资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记得索要购货凭证。发现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置,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朋友合法权益。(来源:咸阳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