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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吴青朋、通讯员史晓波报道:2月7日,记者获悉,自市市场监管局推出《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以来,全市762家市场主体受益,免于和从轻、减轻处罚2538万元。
去年6月21日,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公司产品外包装箱印有“把全中国最好的奶推荐给全中国最需要的人”广告,涉及违法使用“最好”等顶级用语。发现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并且及时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免于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执法并非“为罚而罚”,旨在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服务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对首次发现符合“免罚清单”的违法事项,以制止、教育、劝诫、整改为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当事人认识错误并主动改正,实现从“违法者”到“守法者”再到“普法者”的主动转变。
免罚轻罚不等于免责,市场主体受到免罚轻罚后,该局还运用政策辅导、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电话回访等方式,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指导,责令其纠正,以更好地敦促其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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