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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记者吴青朋、通讯员王紫薇报道:4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外卖平台发出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提醒告知函,坚决制止餐饮消费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
告知函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防止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物浪费;不得以包间费、开瓶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各类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
告知函要求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应当提供不同规格的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告知函提出,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应当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主食;执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规定,不采购、不经营长江野生鱼、富水湖野生鱼等水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提醒告知函相关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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