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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电 7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保存比较完整,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对象原则上为行政村,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历史文化积淀较为深厚。村落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或与重要历史名人以及曾经发生过的重要历史事件有关;村落蕴含深厚的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宗亲文化、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等,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的地域特点或民族特色。
(二)村落格局肌理保存较完整。村落选址顺应自然山水,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村落空间结构延续传统格局和肌理,整体风貌协调。村落格局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现有老村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乡村景观格局,新建部分能延续传统肌理与风貌特色。
(三)传统建筑具有一定保护价值。村落中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具有一定数量,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体现特定地域和历史时期的建造技艺和建筑风格。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历史悠久、建造精美、保存完整。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能够与传统建筑风貌协调,充分体现地域、民族和文化特色。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良好。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一项或几项县级以上代表性项目的重要传承区域。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状态较好,与村庄依存度较高,是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内容。在传统节日经常举办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及相关的民俗活动。较完整地保留了传统农业物种资源、农耕生产技艺、传统农业知识体系、农业生态景观等农业文化遗产。
(五)村落活态保护基础好。村落中仍有大量的村民居住,原则上常住村民不低于户籍村民的30%。村民知晓传统村落推荐事宜。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有力,村两委日常管理能力突出,能够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激发村民内生动力。(伍策 宋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