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印发《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的若干措施》,统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旅游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恢复海南省旅游市场,着力提振海南旅游市场信心和市场活力,促进旅游业迅速回暖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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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到,用好《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安排的5000万元旅游消费券资金,面向全国游客发放酒店、景区等消费券,为海南省酒店、景区等消费场景引流游客,同时带动其他旅游消费场景客流。认真落实好《促进旅游业恢复重振超常规措施》,通过实施精准纾困、精准营销、精准防疫“三精准”,继续举办好“十大主题活动”。条件成熟时推出以“疫散云开,重见海南”为主题的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策划举办“畅游海南 感恩卡”援琼医护赴琼游、全国融媒体看海南、“惠”聚海南、跟着名导游海南、聚“会”海南自贸港、海南人嗨游海南、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漫游季等超100场联动市县和企业共同举办的旅游宣传推广活动。
对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中的,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200名的旅行社企业,按照不同等级予以经费补贴。第1至30名每家补贴10万元;第31至100名每家补贴6万元;第101至200名每家补贴4万元。
对在海南省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200名的住宿业企业,按照不同等级予以经费补贴。第1至50名每家补贴10万元;第51至100名每家补贴7万元;第101至200名每家补贴5万元。
对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A级旅游景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省旅文厅统筹安排员工赴三亚支援抗疫一线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景区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和奖励(可与景区营收奖励同时申报)。
按照《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规定,根据观演人数规模对演艺企业进行补贴。对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每场商业演出观众人数达4万人(含)以上的演艺企业补贴150万元,每场商业演出观众人数达到3万人(含)至4万人的演艺企业补贴100万元,每场商业演出观众人数达到2万人(含)至3万人的演艺企业补贴50万元。
按照《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规定,对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符合海南自贸港体育发展需求,满足海南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发展方向,可有效拉动体育旅游消费的赛事活动,经综合评估后按照赛事规模、参与人数、赛事影响力等给予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200万元赛事补贴。经综合评估后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赛事实际投入的30%,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分档设置支持比例,其中,一般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4000万元的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邮轮旅游企业,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00万元以上、300万元至5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游艇旅游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2015年以来历届国家及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的海南省旅游商品企业按照稳岗就业情况给予纾困补助。按照企业用工人数以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企业用工人数以企业2022年8月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核定),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对输送“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数量多、培养措施典型的排名前8名的旅游酒店、旅行社、景区、旅游餐饮、免税、乡村旅游、旅游商品和装备、高尔夫等旅游企业,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推进“2022海南自贸港产业园区投资合作大会”“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重点项目招商会”等活动顺利举办,赴长三角地区开展产业链招商系列活动,抓住2022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契机开展旅游文体产业招商推介会。持续跟踪服务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旅游文体项目和2022年重点(重大)旅游业项目。
《措施》明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到企业营业收入等指标数据由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申报的数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