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方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围绕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主持,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等有关内容。之后,结合本单位党的纪律建设实际和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交流,由部分党组成员作交流发言。
李文科要求:一要严守廉洁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要敬畏法纪,做决策干工作多想想是否合法合规。要清醒认识到手中的司法审判权力姓“公”不姓“私”,推动广大干警特别是法官自觉在法律约束下、在制度笼子里行使司法审判权力,严格依法廉洁履行职责。二要严守群众纪律,争当讲奉献有作为的表率。要常思“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厚植为民情怀,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把司法为民体现在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自觉“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树牢“如我在诉”意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自觉接受监督,维护法院良好形象。要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把自己置于党章党规党纪约束之下。要习惯在制度“篱笆”中办事用权、在监督“探照灯”下工作生活,将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将敬畏监督、熟知纪律、遵规守纪成为自觉习惯。(供稿:程远景 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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