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三角理论的概述是什么?
舞弊三角论是关于舞弊行为形成原因的理论。舞弊三角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由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三要素组成,缺少了上述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
压力可以来自经营或财务上的困境以及对资本的急切需求,机会是可以进行企业舞弊而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逃避惩罚的时机,而自我合理化则是找到某个理由,使企业舞弊行为与舞弊者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比如“我只是向公司借而不是偷”、“我只是为了暂时渡过困难时期”、“我的出发点是为了一个很好的愿望”等主观想法。
舞弊三角理论是谁提出的?
舞弊三角理论是由美国注册舞弊审计师协会(ACFE)创始人、美国会计学会现任会长Jane F. Mutchler提出的。会长认为,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这三个要素组成了企业舞弊的产生,就像需要同时有一定的热量、燃料和氧气才能燃烧一样。没有以上任何一个要素,就不可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压力可能是运营或财务困难以及对资本的迫切需求。机会可能是宽松或松懈的控制和不对称的信息。自我合理化可能是“我只是向公司借的,不是偷的”,“我只是想暂时度过困难时期”,“我的出发点是为了一个美好的愿望”等等。舞弊三角理论中的三个因素成对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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