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登记注册且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的,同时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2、股份有限公司,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
3、个体工商户,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4、个人独资企业,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5、有限合伙企业,指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6、普通合伙企业,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注册财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集团: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申请前一年集团控股或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且净资产率不低于35%。
3、集团控股或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在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4、母公司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近3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四)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