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假账多少坐牢?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区别?

法治通
2023-05-19 15:49:37

财务假账多少坐牢?

1、财务做假账并且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第一款,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区别?

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最大的区别是,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或者借贷给别人,挪用资金是指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资金,或者有价债券,挪用公款罪在履行标准上,要比挪用资金重。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3、犯罪的对象不同;

4、刑罚不同。

责任编辑:216
热点新闻

深圳热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2 SZONLINE(SZONLINE.CN) All Rights Reserved.邮箱:56 26 623@qq.com

粤ICP备18025786号-54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