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管理层便利外资参与境内债市方面不断加码。在近两周时间内,先后出台两则重要规定,为外资在债市“投资”和“发行”两大主要需求“保驾护航”,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完善外资参与各项准则,进而实现债市对外开放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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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晚间,人民银行携手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
就在两周前的11月18日,人民银行与外汇局刚刚发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近期两则规定都将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业内观点指出,近期的政策对外资参与境内债市提供了“全方位呵护”,进一步明晰了关于投资和发行两方面的一二级市场参与规则,在资金管理方面为外资提供便利。监管层对债市开放的重视,将有利于健全债市多元化投资者队伍,提升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与稳健性,有利于扩大资本项目流入,更好地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有利于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聚焦外资境内融资——明晰发行资金管理规则 熊猫债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稍早公布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
二是规范登记及账户开立流程,熊猫债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允许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
三是完善熊猫债外汇风险管理,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
四是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提及,鼓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跨境收付及使用。境外机构可通过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按照实需交易原则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汇率风险。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资本市场及证券服务联席总监张劲秋对新华财经解释称:“目前法规允许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使用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工具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货币掉期。”
“汇丰一直以来积极运用外汇管理经验,为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主权财富基金、外国央行等在内的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支持,协助他们更好地管理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张劲秋称。
其他政策方面,近几年不论是监管部门还是自律协会等,均积极推动相关规则的落地。举例来说,2022年7月,交易商协会推出一揽子熊猫债机制优化举措。这些举措让境外基础层企业享受更多注册便利、适用更加国际化的信息披露要求,在探索推出熊猫债的“常发行计划”机制的同时,为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提供发行便利。
另一方面,外资对于境内发债的诉求也十分强烈。目前,海外市场深受地缘政治和货币政策结构性变化的影响,无论是中国还是境外客户,都需要应对这些挑战。在欧美市场面临50年以来最大通胀拐点和加息周期的背景下,各大企业和机构对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和全球人民币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
德意志银行中国债务资本市场主管方中睿对新华财经表示:“全球跨国集团关注的焦点在于如何利用好熊猫债市场,在支持其中国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兼顾全球融资安排和风险管理。对于这类跨国企业而言,他们期待熊猫债市场能够通过多年的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主流的融资渠道之一,使得中国投资者和资本市场能够认可其信用资质,并支持外资在华业务的持续发展。”
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经协会注册熊猫债发行金额为75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其中,国际开发机构发行熊猫债1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
截至9月末,经协会注册熊猫债余额为1677.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8.6亿元。熊猫债发行以中长期限品种为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在有效满足境外机构人民币融资需求的同时,有力支持了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对于未来熊猫债发行市场的政策建议,方中睿还提到:“除了稳定、明确、便利化的业务指引,熊猫债发行也需要借鉴更多成功案例,鼓励各类信用资质良好的国际发行人进入境内市场,并提升资金用途效率以及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比如,是否可以考虑对熊猫债资金境内使用提供部分税收优惠,能否对熊猫债留存境内募集资金提供增值税豁免等措施。”
“托管-投资-发债”三部曲——“一套制度规则” 吸引外资全方位参与境内债市
按照“一套制度规则、一个债券市场”原则,在现行制度框架下,监管部门不断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统一资金跨境管理。
今年的债市开放步伐引人瞩目,从年中的确认准入机制的开启,使得法人机构可以一次性登记进入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到11月中旬对于外资在债市投资资金的规范管理,便利其汇入汇出,再到今日的完善“熊猫债”资金管理措施,使得境外机构可以在境内市场完成融资与投资的“内循环”。
回顾来看,2022年上半年,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2022〕第4号(简称“4号文”),确认了以法人机构为对象的市场准入机制,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一次性登记进入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探索建立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境外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债券登记结算和托管机构。
此前4号文发布时,人民银行便提及,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根据该要求,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因此,近期的《规定》本身也是对4号文后续政策安排的落实。
2022年11月18日,人民银行与外汇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该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银行表示,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增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人民银行还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使用人民币跨境收付,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完成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
针对外资管理外汇敞口方面的现状,张劲秋指出:“外资使用的套保工具主要集中在外汇远期和掉期。今年全球汇率市场波动加大,这使得境外机构投资者对人民币外汇套保的需求增强。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或离岸市场均可通过套保来管理其中国债券投资相关的人民币外汇敞口,随着此前规定进一步取消了关于对手方数量的限制,相信可以进一步满足外资对于交易‘最优化执行’的期待。”
德意志银行研究部则认为,未来几年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份额将超过日元和英镑。在不引发经常账户赤字的情况下,有望实现增加使用人民币作为贸易定价货币,增加人民币离岸交易以及提高全球外汇储备在货币中所占的份额这三大目标。
正逢QFII 20周年——债市开放阶段性成果显著 外资期待参与多元化领域
近年来,国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境外投资者已经可以通过全球通(CIBM Direct),债券通(Bond Connect)以及QFII多种方式投资国内债券市场。开放不仅体现在现券市场,外资也可以通过IRS,CCS,FRA等方式进行衍生品投资增厚收益或者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在额度方面,北向的额度也逐步被打开。
截至12月1日,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40.91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规模较年初增加10.59万亿元。截至10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38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2.7%。目前共有1063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其中524家通过直接投资渠道入市,774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235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
展望后续的市场期冀,富达国际固定收益基金经理成皓对新华财经表示:“针对债券市场开放,我们一直积极与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证监会、各大交易所、资管协会等市场监管部门与主体保持交流,参与了多次对外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需求的调研。市场主体的关注焦点主要集中在投资品种的扩大、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以及境内外投研互动等方面。作为外资债券投资人,我们更期待能在不远的将来看到国债期货的开放。”
德意志银行证券投资服务部中国区总经理李湛对新华财经指出:“和20年前相比,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市场更为了解,同时也更有信心。同时,随着2020年QFII新规的生效,投资产品种类进一步放开,市场结构更为多元化、投资者类型也更为丰富,除了主权基金等长期投资者继续加码中国市场外,还吸引了众多不同投资策略的投资者。”
李湛认为:“随着国内资管机构的快速发展与不断成长,越来越多主权和境外机构选择国内的资管机构作为其投资顾问。通过合作,国内资管机构也更为熟悉海外的合规、风控等要求,为将来走出去打下坚实的基础,继而实现双赢。预计未来境外投资者会更加关注ESG等相关主题在中国的投资机会,相信中国市场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同时,也还将吸引更多境外机构投资者布局中国。”
中金固收分析师东旭也表示:“政策的不断出台体现了我国坚持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决心,进一步从外汇管理方面提高了境外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投资的便利性。对境外机构而言,在近期人民币汇率平稳、海外政策收紧担忧有所放缓的背景下,逢低适度建仓布局中国债券市场可能也是较优策略之一。相对应的,年底乃至明年,境外资金的潜在回流也会在需求端支撑中国债券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