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优势理论是谁提出的?
垄断优势理论是关于垄断优势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由美国海默在其1960年的博士论文中提出。认为国际直接投资是结构性市场不完全尤其是技术和知识市场不完全的产物;企业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获得的各种垄断优势,如技术优势、规模经济优势、资金和货币优势、组织管理能力的优势,是该企业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性因素或主要推动力量;跨国公司倾向于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来利用其独特的垄断优势。
垄断优势理论名词解释
垄断优势理论是最早研究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垄断优势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斯蒂芬·海默(Stephen H. Hymer)于1960年在其博士论文《国内公司的国际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研究》中提出的,后来他的导师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对该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发展。
一般而言,与东道国企业相比,投资国的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会遇到诸多障碍,如语言、货币、法律、文化习惯、经济制度的不同。垄断优势理论既然投资国的企业在这些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它们为什么还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呢?海默认为,要解释这种现象,必须放弃传统的国际资本流动理论中关于市场完全竞争的假设。垄断优势理论传统的国际资本流动理论认为,各国的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国际直接投资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国间资本丰裕程度的差异,资本短缺的国家利率高,垄断优势理论资本丰裕的国家利率低,利率的差异导致了资本从资本丰裕而利率低的国家流向资本短缺而利率高的国家。但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理论研究上的假定,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因此,要在不完全竞争的基础上来解释国际直接投资现象。
垄断优势理论认为,市场不完全竞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产品市场不完全,即产品的差异性、商标优势、营销技能的差异等;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如垄断优势理论专利、专有技术的垄断,以及获得资本的难易程度不同;规模经济导致的市场不完全,即企业由于大幅度增加产量而获得规模收益递增。这些优势是投资国企业在国内获得的垄断优势,垄断优势理论是东道国当地企业所不具备的,足以抵消了跨国竞争和国外经营所引起的额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