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单位负责人的是什么?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这是单位负责人的含义的定义。
单位负责人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企业董事长、国有工业企业厂长、国有机关单位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本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指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等。
国有企业经营者和独资企业投资者是单位负责人。
会计信息是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部门改善管理、评估财务状况、做出投资决策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质量广受关注。因此,我国新《会计法》强调会计行为的规范化,特别强调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会计法》表明,单位负责人不是指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像公司企业的老总。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是根据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出的针对性规定。一方面,由于法律的威慑,单位负责人会主动将自己的行为纳入法律秩序的范围,不敢利用职权强迫会计人员做假账;另一方面,如果单位负责人走自己的路,对该行为进行法律处罚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样,有效地保证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更有效地防止了会计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应当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确保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展开,依法提供真实、有效并完整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