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明确了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4、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5、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情况、 见义勇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负面行为清单做动态调整。
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夫妻结婚时间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应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户口簿仍登记为农业家庭户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按照积分入户指标分值表显示:
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时间每满1个月积1分;
租赁住房时间每满1个月积0.2分;
社会保险,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时间,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 0.3分;
见义勇为加30分,如有负面行为减200分。违法行为减300分。
积分入户负面行为清单:
有以下负面行为清单中任一行为记录的减200分。
深圳入户分为三大类:核准入户,积分入户,政策性入户,其中积分入户又分为(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居住社保积分入户、纳税入户),大家在入户时重点要理解这几个入户的政策,符合哪个就办理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