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获首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

湛江日报
2022-12-07 15:56:00


(资料图)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电子烟侵害,近日,湛江市烟草专卖局城区专卖管理中心联合赤坎区民主派出所在世贸大厦附近查获我市首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

11月30日,民主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学生在路边吸食电子烟。城区专卖管理中心得到消息后,立即与该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询问,该名学生未满18岁,因为怀着对电子烟的好奇心理,11月28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赤坎区世贸大厦附近一电子产品店购买了一支电子烟,并利用课余时间偷偷吸食。

经学生本人指认,调阅店内监控录像,查阅双方微信支付记录,店主承认向该名学生销售了电子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愿意接受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近年来,在“0焦油”“多口味”“不含尼古丁”等宣传下,不少未成年人也加入到购买电子烟行列。2021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首次以全国性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湛江市烟草专卖局提醒,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若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一如既往地推进“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持续加强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切实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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