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深夜,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将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和居家治疗常用药物中,尚未列入医保支付目录的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抗病毒滴丸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管理,医保支付期自1月6日起至3月31日止。。
(相关资料图)
同时将做好临时纳入医保目录药品挂网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医保药品数据库,做好相关药品结算工作。
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新变化和防控工作新挑战,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按照甲类管理,医保支付期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二、省级招采部门要做好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挂网工作。对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且尚未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可按规定纳入临时短缺挂网采购范围。
三、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医保药品数据库,做好相关药品结算工作。
附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清单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
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药品清单
序号 | 药品名称 |
1 |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
2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3 | 氨酚麻美干混悬剂 |
4 | 珍元清咽散 |
5 | 川贝清肺糖浆 |
6 | 复方鱼腥草合剂 |
7 | 复方鱼腥草滴丸 |
8 | 芙朴感冒颗粒 |
9 | 珍黄胶囊 |
10 | 天一止咳糖浆 |
11 | 抗病毒滴丸 |
12 |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片 |
13 | 地喹氯铵 |
14 | 愈创甘油醚 |
15 | 福尔可定 |
来源:浙江医保局官网
责任编辑: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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