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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优化投资兴业环境
本报广州讯(记者庞彩霞)广东省日前正式通过《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旨在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环境。
“截至去年底,广东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00万户,稳居全国第一,这是市场主体对广东营商环境投下的‘信任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广东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
广东总结广州、深圳等地经验,规定建立线上、线下注销服务专区,集中受理各类注销业务申请,一次办结注销相关事项;将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注销清税承诺制固化提升为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依职权注销制度,破解“僵尸企业”退出难题。
针对当前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加剧、资金链紧张等情况,广东进一步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采取补偿、减免等纾困救助措施,建立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机制,解决惠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永康表示,广东将推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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