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备受关注的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追索案有了新的消息。7月1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Oscar Van Overeem(音译:奥斯卡·凡·奥沃雷姆)与被上诉人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民委员会、大田县吴山乡东埔村民委员会、原审被告Design & Consultancy B.V.(音译:设计及咨询私人有限公司)、Design & Consultancy Oscarvan Overeem B.V.(音译:设计咨询奥斯卡·凡·奥沃雷姆私人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二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维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关于奥斯卡应返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判决。
【同期】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 林开安
(资料图)
经过这几年的庭审,我们的律师和我们村民这几年的努力,今天终于得到了一个结果,非常感谢,我回去对我们的村民也有交代了,经过多年来的辛苦,现在我们的一个总结就是章公祖师能够早日回到我们普照堂。
【解说】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宋代高僧章公祖师坐化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原供奉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普照堂。1995 年 12月14日,佛像被盗。奥斯卡主张1996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买受取得涉案佛像,但未提供佛像来源的相应交易凭证。2015 年 3 月,佛像在被盗近 20 年后经奥斯卡许可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公开展览。
【解说】二审法院认为,讼争的章公祖师像属于非法出口的被盗文物,兼具人类遗骸、历史文物、供奉信物等多重属性,反映中国闽南地区传统习俗和历史印记,是当地村民长期供奉崇拜的信物,与当地村民存在特殊情感,于法于理于情均应返还,故作出如上判决。
【解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该案件是一个标杆,对于之后追索海外文物会提供很多借鉴意义。
【同期】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丁兆增
这个案件意义非凡,这个案件是我们国家第一个采取司法诉讼方式追索海外文物的标杆性案件,之前我们向海外追索流失的文物,一般都通过外交途径,或者民间或者协商的方式解决,但是这个案件它是以正式的司法诉讼方式来进行追索,应该说会给我们后面追索海外文物提供很多借鉴意义,这个案件的话,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确认了我们民间文物的所有权归属,非常权威的法定的司法判决的方式进行确权,那么体现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法制社会这样一个背景和意义。
【解说】章公祖师俗名章七三,法号普照,圆寂后被塑成金身佛像,供奉在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埔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内。因其真身四肢和身首俱全,因而又被称为“章公六全祖师”。
【同期】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丁兆增
这个案件现在主要问题在于就是中国跟荷兰没有签司法协助的互助条约,以及共同参与司法协助的国际组织,确实现在给我们带来一个问题就是执行的问题,目前来看就是可能最后只能判决生效之后,通过外交的方式,或者通过我们生效判决的威慑力震慑力,对荷兰的收藏家造成一定的影响,让他能够自愿去履行。
记者 吴晟炜 福建三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