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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月19日电 (记者 高凯)中国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严格开展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高考移民”。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要求落实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通知强调持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试点工作,优化招生程序,严格选拔标准,加强招生培养联动。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
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涉考培训机构治理,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