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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丽水南明湖景区的健身活动,近日,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为首批健身团体颁发了“场地使用证”。据了解,此次受领“场地使用证”的团体涉及目前南明湖景区登记在册的广场舞、健身操、健步走等41个健身团队,总人数超2000人。
场地使用证不仅明确了各团体的活动场地范围,还对团队的活动时间进行了相应的要求,倡导各健身团体遵守社会公德,在进行健身活动的同时兼顾景区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作息。
(肖立武 制作 吴柳静 视频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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