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倾倒建筑垃圾是违反哪条法律?收到强制执行传票去了法院做什么?

民企网
2023-05-04 14:35:56

乱倾倒建筑垃圾是违反哪条法律

法律分析: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私自倾倒建筑垃圾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由环境卫生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如果是单位倾倒的,处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收到强制执行传票去了法院做什么

法律分析:收到传票后不知道如何处理,不知道如何应诉,那么应当及时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如果认为执行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可以提交书面异议给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应尽快履行强制执行书裁定的法律义务。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向执行人员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分期分批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时,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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