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是什么意思?
合伙人制度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合伙人制度究竟是什么?就法律层面而言,合伙是指合伙人提供资金、技术、实物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和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范,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模式。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在我国实行合伙人制的企业基本是三类,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然而在现代企业的发展中,出现了很多不同的合伙人制度,他们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创新,赋予了企业更多的活力和持续发展的动力。
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既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是企业的运营者。只有基于合伙人理念设计的才是真正的合伙人制度。合伙人之间更容易形成相互信任、目标一致的企业团队,在企业的管理方针、文化更为有效地贯彻下去的同时,提升了企业的稳定性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有何规定?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