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国家战略地位 加快自动驾驶立法

中国汽车报网
2022-03-04 14:13:21

2022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创会会长、华星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响围绕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立法及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国家战略地位提出建议。

近年来,蓬勃发展的自动驾驶技术,正在对全球数十亿辆汽车进行全方位、最深度的技术改造。拥有自动驾驶技术的智能汽车,不仅会改变汽车驾乘方式,重塑汽车产业体系,变革交通运输和管理模式;还会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效率,节约大量社会资源和成本,保障生命安全;同时,通过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实现车与人、车与物之间的网络化、智能化、平台化链接,成为车路协同、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未来全球巨大产值的自动驾驶汽车,以及对交通、物流、出行的深远影响,不少国家已将拥有自动驾驶技术的智能汽车发展提升到汽车强国战略的高度,大力推动产业发展。

按照国际国内对自动驾驶技术的划分标准,L2级属于辅助驾驶,已经在特斯拉、“蔚小理”等车型上实现量产;L3级属于条件自动驾驶,德国和日本已分别向奔驰、丰田发放生产许可;L4级属于高度自动驾驶,是目前各国竞争的热点。

李响介绍,经过多年的道路测试和技术验证,我国L4级的头部企业技术成熟度明显提高,正处于向商业化探索的阶段。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2021年7月30日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过程中,不得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得搭载危险货物”,已明确除“非法”外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北京已允许并颁发高速公路测试许可,包括乘用车和重卡。北京和广州已允许并颁发driverless测试许可。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主要法律法规都是以“驾驶员”为主要管理对象,对无人驾驶无法可依,造成技术创新存在法律障碍,对智能汽车的测试、量产、使用、管理等认知不统一。现行的唯一政策是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形式上仅仅是三部门文件。层次最高的行业发展纲领性文件是2020年发改委、工信部、交通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尚达不到国务院层面。为此,李响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快自动驾驶立法。欧美日德等国家正在通过豁免、起草、修改、完善等方式出台或正在出台自动驾驶的相关法律。建议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和地方省市通过豁免、起草、修改、完善的试点方式,探索自动驾驶管理,最终形成中国特色自动驾驶法律体系。

(二)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国家战略地位。2022年1月12日,工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21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搭载组合辅助驾驶系统的乘用车新车市场占比达到20%。近年来不断增加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搭载了智能化的驾驶系统,未来智能汽车一定是纯电动+自动驾驶。为此建议将自动驾驶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战略中,提高自动驾驶的战略地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未来智能汽车发展中弯道超车,奠定中国汽车工业全球领先的地位;也为未来几年带动生产、拉动消费提前布局规划。(记者:陈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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