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交房二手商品房买卖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二手房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二、商品房补充协议是否可以修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可以修改。补充协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物业管理问题要写清;
2.公摊面积要写清;
3.退房责任;
4.房屋产权的办理时间。
购买房屋之后,购房者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而有些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并且购房合同里没有说多长时间能把产权证办下来,需要在补充协议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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