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法院以案说法: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防火 防盗 防“闺蜜”!
中华网河南
2025-02-18 18:51:36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家住市区的李女士出于信任,好心让自己的朋友留宿家中,哪曾想在金钱诱惑下,“昔日闺蜜”竟然惦记上了家中钱财,趁家中无人,伺机盗窃,将“黑手”伸向自家首饰柜……
近日,南阳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
2024年8月,被告人王某(化名)主动邀约被害人小李(化名)一起吃饭饮酒,并以醉酒为由提出借宿于小李的家中以便叙旧。因两人多年未见,小李便将王某带回家中留宿。次日下午,小李的老公欲送小李出门时,提出一起送王某离开,而王某以其在等网约车为由拒绝。后王某趁小李夫妇离家之际,进入主卧窃走两条带挂坠的金项链和一个金手镯。当晚,王某将窃取的黄金首饰变卖获得现金2万余元,并于当日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性质、数额、认罪认罚、全额赔偿等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熟人入室盗窃的案件常有发生,因为事主对熟人疏于防范,作案者对现场环境又较为熟悉,更容易得手。日常生活中,交友要有边界意识和警惕意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同时要注意贵重物品保存,以免给别有用心之人提供可乘之机。(供稿:王宪 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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