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21日晚先后发布关于部分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两家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部分债券ETF,可以按规定作为质押券开展回购交易,自10月24日起施行。
深交所称,在深交所上市的投资标的为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单市场债券ETF和跨市场债券ETF,可以按规定作为质押券开展回购交易。其中,跨市场债券ETF投资组合中包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债券的,仅限于投资标的为政策性金融债且申赎模式为现金申赎的跨市场债券ETF。上交所公告称,新增开展政金债ETF通用回购交易,政金债ETF包括单市场政金债ETF和跨银行间政金债ETF。
上交所表示,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可申报进入回购质押库。投资者当日申报出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可分别用于申购单市场国债ETF、单市场地方债ETF和单市场政金债ETF;当日赎回单市场国债ETF、单市场地方债ETF和单市场政金债ETF获得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可以申报入库。(记者 陈燕青)
责任编辑:527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