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是否招投标?什么时候开始动工建设?”日前,通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马港镇平湖村公路拓宽项目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村委会不按规定招投标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决策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许可、质量监管以及第三方机构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重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相关资料图)
当前,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正在纵深推进。今年5月以来,根据省委部署和省纪委监委要求,我市全面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政府或国有企业2020年以来投资的重大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工程建设领域资金流量大、参与主体身份复杂、实施监管环节多、行业专业性强,既是监督重点,也是监督难点。”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咸宁仅市级重点项目就有173 个,倘若缺乏有效的预防和监管,很可能影响咸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和基层纪委监委抽选6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全市集中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为确保快速、精准发现问题,市纪委监委一方面严格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问题自查,另一方面对2020年以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截至7月底,咸宁共发现面上问题198个,起底问题线索1512条,为集中整治的深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通过咸宁政务网、咸宁日报、清风咸宁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明确线索征集时间、内容、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市场主体参与集中整治活动,截至7月底,市纪委监委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信访举报83条。
强化案件查办是集中整治的关键点。
市纪委监委对起底的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筛选出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优先办理和跟踪督办。工作专班联合职能部门,对基层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一周一督办,一月一调度”,密切掌握基层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对工作进度较慢、工作成效靠后的单位,及时提醒并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各主管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和“室组地”联动协作效能,交叉联动、三级联动,同向发力、综合用力,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有效凝聚起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今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工程建设领域案件7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
推进源头治理是集中整治的落脚点。
“集中整治的目的,不仅仅是惩治一批人员、规范一批项目,更要不断探索完善相关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效果长效化,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前期整治行动中,市纪委监委积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探索完善多部门协作发现问题线索和联合办案的机制,持续健全信息共享、集体会商、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成果共享等方面机制,变“各自为战”为“联合作战”,努力构建“协同高效、衔接顺畅、配合有力”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同时,同步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常管长治。
据悉,专项治理结束后,市纪委监委还将专门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制度完善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进行再检查、再督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市场环境。
(记者 宋文虎 焦姣 通讯员 郑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