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一、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五险一金,减去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个人起征点是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税额等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诉讼扣除数。实发工资等于应发工资减去4000,五险一金,减去缴税税额,全院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应发工资减去五险一金减去3500元,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每月的起征标准算,如果某人的工资为5000元,它应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元乘以3%,减零等于45元。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