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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公告。
据公告,碧桂园与配售代理UBS及J.P. Morgan各自订立配售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委任该等配售代理,而该等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担任公司的配售代理,并促使承配人认购合共14.63亿股股份,价格为每股股份2.68港元。
配售股份占(1)于本公告日期碧桂园的已发行股本约6%;及(2)经发行配售股分而扩大的碧桂园已发行股本约5.66%(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配售事项完成期间碧桂园已发行股本不会出现变动(发行配售股份除外))。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将根据配售事项发行,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及专业费用后)估计分别为约39.2亿港元及约38.7亿港元。每股配售股份的净价估计为约2.65港元。
配售事项须待完成配售事项的先决条件达成,且配售协议未被终止,方告完成。
碧桂园董事认为,配售事项是为公司筹集资本同时扩大其股东及资本基础的良机。配售事项将加强集团的财务状况及流动性,并为集团提供资金用于为现有境外债项进行再融资、一般营运资金和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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