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我省将新规划11处自然保护区
到2025年,我省将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本报讯 (记者 张辉) 《福建省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2022—2035年)》日前正式出台。根据规划,到2025年,福建省将新规划11处自然保护区,力争新建或晋升11处自然公园;到2035年,我省将选择满足条件的自然保护地或区域,探索和培育1至2处国家公园候选区。
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截至去年,我省已累计建成自然保护地共357处,批复总面积1017982.72公顷。其中,国家公园1处,自然保护区110处,风景名胜区53处,地质公园24处,森林公园154处,海洋公园7处,湿地公园8处。
规划以2021年为基年,明确了我省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的近期与中远期规划。
到2025年,我省将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届时,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达到5.79%,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自然保护地年访客数量达到1亿人次。
到2035年,我省将全面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达到全国前列。届时,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达到6.00%,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完成率达到100%,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5%,自然保护地年访客数量达到1.5亿人次。
按照规划,我省将逐步构建“一主三带九群”的自然保护地总体布局。其中,“一主”指处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主体地位的国家公园;“三带”指武夷山脉及玳瑁山、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沿海海岸带;“九群”则包括武夷山自然保护地群、闽江源自然保护地群、汀江源自然保护地群、鹫峰山自然保护地群、戴云山自然保护地群、闽江口自然保护地群、泉州湾自然保护地群、厦门湾自然保护地群、东山湾自然保护地群。
为提高自然保护地建设水平,我省将重点开展保护管理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能力建设、自然宣教建设和社区融合发展建设等五大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