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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网讯 (通讯员 周雅洁)近日,嘉鱼县公安局渡普口派出所破获一起通过自媒体平台购买抗原检测试剂盒的网络诈骗案。
2022年12月,嘉鱼人胡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认识了李某,得知李某有“内部渠道”可以购买到抗原检测试剂,于是向李某表达了购买意向。胡某和李某通过微信聊天后,很快建立起信任,胡某随后向李某微信转账6万6千元购买抗原试剂。转账后,李某微信拉黑胡某,胡某意识到被骗后,立即来到渡普口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渡普口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案分析研判,在县局“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的协助下,最终于2022年12月27日,在武汉成功抓获嫌疑人李某。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群众急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心理,在网上发布有抗原检测试剂出售的虚假信息,引诱群众找其购买,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截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共诈骗3人,涉案金额8万余元。经审讯,李某对虚假发布有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出售的信息,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嘉鱼公安提醒:抗原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任何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抗原都属于违法行为。因此,网民朋友购买抗原一定要到有销售资质的正规购物网站或是线下药店进行购买,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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