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知要求各地文旅部门要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和星级农家乐开展摸排工作、建立价格台账、明确调价要求、加强公示公告、畅通投诉渠道、提升处理效率。
近日,新疆文化和旅游厅向旅游经营主体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文旅部门要对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和星级农家乐开展摸排工作、建立价格台账、明确调价要求、加强公示公告、畅通投诉渠道、提升处理效率。
据了解,该通知旨在规范旺季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及配套服务行业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通知要求A级旅游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含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等),以及单独收费的相关服务等价格;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A级景区还要落实“错峰、预约、限量”要求,依法落实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完善流量控制制度;增设停车场紧急备用出口、移动式旅游公厕、服务站点饮水设施、区间车分流换乘站点等,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旺季景区内的供给服务。
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和星级农家乐要做到明码标价,不欺客宰客,严禁恶意甩团、不按约定接待游客、出售严重高于市场价的产品和服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或未征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